
东望时代(600052) 1月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收到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因公司为杭州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而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被原告东阳市金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投资”) 提起诉讼,对多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涉案本金2.81亿元(不含重组收益、违约金等费用)。

公告显示,2020年5月,东望时代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签署《保证协议》,为杭州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东方资管履行的所有义务提供保证担保。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债务人尚需向东方资管偿还本金金额为2.81亿元。2024年1月,公司获悉该笔担保的债权人由东方资管变更为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公司获悉该笔担保的债权人变更为东阳市金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由于各债务人、担保人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金投投资向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要求判令被告一杭州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二东阳市宏福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三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81,000,000.00元,重组收益62,068,683.90元(重组收益按照年利率11%为标准,以281,000,000.00为基数,自2021年9月20日起暂计算至2025年10月31日止;此后的重组收益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以及违约金99,795,584.50元(违约金以实际逾期未偿还债务重组金额及重组收益总金额为基数,按照日利率0.05%为标准,自2022年5月22日起暂计算至2025年10月31日止;此后的违约金按照上述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和律师代理费50,000元。
公告显示,东望时代作为“被告十二”被列为共同担责方,对原告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称,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为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表示,因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业绩方面,东望时代自2024年亏损3.67亿元后,盈利能力仍显疲态。
2025年三季报披露,东望时代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63亿元,同比增长96.51%;归母净利润6603.84万元,同比下降29.13%;扣非净利润亏损661.19万元,同比下降171.35%,上年同期盈利926.67万元。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涉诉金额若全额计提负债,将严重侵蚀公司利润。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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